科创扶持

推进科技攻关

对当年研发投入(以统计口径为准)200 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增速前5 位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项目开发且当年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超过10万元的,给予20% 的补助,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 20 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 万元。 对获得省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认定的企业,奖励 10万元。对获批省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奖励 20 万元。对获得省工业精品的,奖励 10 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新产品的,奖励 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