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改数转

促进绿色发展

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且当年度税收 300万元以上的,其用水、用气价格按企业生产实际用量分别补贴 0.1元/吨和 0.2元/立方米,单个企业补贴合计不超过20万元/年(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补助不重复享受)。 对郎溪经济开发区实现年亩均税收15万元以上的企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实现年亩均税收10-15万元的企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用,给予50%补贴(暂不含电镀和印染企业)。